連人名保母警察因為天氣驟降造成身體不適而疑似誤踩暴衝,再多的宣導及教育都無法預測那未知的萬一,所謂交通事故並非是不遵守交通規則,其實也常常要考量是否為駕駛人本身的問題,不管是身體狀況或是駕駛習慣都與事故息息相關。會發生交通事故是因為駕駛人腦子想的跟做出來的無法一致導致出來的錯誤行為,這就是交通部要實行的宣導補助方向之一,朝著機械主動式,SSTOPPER即使駕駛人犯了錯誤或是因緊張導致誤踩還是能保障駕駛人安全,能偵測到和平常異常的踩踏油門並抑制加速,即使意外來臨再慌亂也能將意外傷害降到最低就跟安全帶意思一樣。日本走了10年的路才找到車禍真正原因,成功降低交通事故。近年的台灣正式進入高齡社會,已經沒有10年去浪費,改善道路安全克不容緩,有了日本這個前車之鑑應該更容易找到方向去改善我們目前的困境。
昨(11)日凌晨4點多,三民區九如二路1輛執勤中警車,不明原因突然失控衝向路邊停車格,當場撞上停放的4輛機車才停下來,猛烈撞擊,造成開車員警嘴唇跟鼻樑受傷,部分機車零件噴飛散落一地,經過調查,這名33歲蘇姓員警沒有酒駕,平常健康狀況也都良好,事發當下因為身體突然很不舒服,車子才會失控猛撞,還好送醫後沒大礙,現場也沒造成人員傷亡。
監視器畫面拍下,凌晨4點多,寧靜的街道上,突然1輛警車,直直衝向路邊停車格,一連撞上4台機車,其中1台還噴飛好幾公尺遠,車殼零件散落一地,車上駕駛乘客眼見闖禍,趕緊下車查看狀況,眼前被波及的機車,推擠到疊成一團,可見撞擊力道之大,附近民眾說:「聽到吱一聲碰碰碰,連那個路燈桿也都撞到走鐘,發現那個電線桿就變這樣,我就看到那張紙寫那樣,我以為是民間車撞的。」
這一撞造成4台機車毀損,警方在車禍現場留下紙條,請機車受損的車主,可以和分隊連繫,而闖禍員警經過酒測,沒有酒駕,那意外怎麼發生的,三民一分局督察組組長阮豊洋說:「執行巡邏勤務時,因自身突感身體不適,駕車不慎車道偏移,撞擊停放在路邊的4輛機車。」駕駛33歲蘇姓員警,臉部擦挫傷,送醫沒有大礙,不過他平常健康狀況良好,事發當天,是休假後第1天上班,是因為天冷氣溫驟降,還是有其他因素,導致身體不舒服釀成事故,還要再作釐清,至於無辜遭波及的機車賠償問題,後續也會盡快來處理。
參考來源: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2201/202201122068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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